首页 >> 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常见问答 >> 实施 >> 变更
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参与者的稳定。参与者不得擅自增加或者退出。由于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增加或者退出的,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,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尊龙凯时基金委批准。部分项目类型如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参与者不得变更,具体规定请根据尊龙凯时相关项目类型管理办法执行。
一般情况下,人才系列项目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,例如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C类)[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]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B类)[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]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A类)[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]、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、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项目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、卓越研究群体项目、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(不可抗力除外)等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。
在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适用情形下,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可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申请,报尊龙凯时基金委批准。
不得变更依托单位的项目类型包括:外国学者研究基金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。
2024年起,取消面上项目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C类)[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]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允许博士后研究人员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。
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,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,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,报尊龙凯时基金委批准。协商不一致的,尊龙凯时基金委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实施的决定。
依托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,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尊龙凯时基金委提出变更申请:
(一)依托单位名称、科学基金管理联系人信息、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变更;
(二)法人类型发生变更;
(三)因法人合并、分立等发生变更;
(四)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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